江干区工商联副会长 缪剑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发展的若干意见》,人民银行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贷币政策。引导、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展中小企业将成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但从各地实际执行效果来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江干区中小企业贷款现状 以江干区为例,目前中小企业已超过5700家,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全区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已分别超过52%和42%,其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区就业总数的67%。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全区经济中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近年来到底有多少贷款资金给了中小企业呢?目前难有统一的或者说可信的数据,但调查中显示,江干区34.1%的企业了解银行放贷政策的主要渠道是“向银行咨询”,其次才是“银行”主动介绍为30.8%,“其他企业或朋友介绍”和“新闻媒体单位介绍”分别为18.4%和18.8%,而通过中介机构得知则更是凤毛麟角。可以看出,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惯性思维的影响依然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支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亲戚朋友借款或民间融资等方式。有关经济专家认为,中小企业贷款严重不足,他们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我融资,初创业时的启动资金有90%以上来自资金持有者,合伙人以及他们的家庭,后继投资中至少62%的资金依靠业主的自有资金或企业的前期利润。故中小企业发展的前期中银行贷款难见身影。
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探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是“贷款难”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国有企业相比,产业进入时间晚,具有规模小、变化大、风险高、自我约束能力弱等特点,其本身具有许多不利于融资的因素,具体表现在: 1、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随意性较大,缺乏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增加了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计难度,迫使银行逆向选择。 2、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中小企业的资金负债一般都较高,尽靠租厂房或办公设备进行经营,大部分财产都已担保、抵押,导致申请新贷款担保抵押物不足。 3、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一般较低,信用意识淡薄,权利过于集中,当经营出现困难时,不是在产品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开辟市场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逃废银行贷款。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直接原因。 1、中小企业贷款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具有时间紧,次数多,额度小,风险高的特点,贷款的周转期难以准确测算,逾期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商业银行面对这样一个经济成分多元化,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复杂且缺乏研究的中小企业市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把握。 2、许多银行普遍实行了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和贷款责任终身制,对出现风险的责任人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由于信贷人员的风险承担与利益汇报不相称,致使信贷人员缺乏放贷的积极性,出现了“宁可不放贷,也不愿担风险”的现象。 3、中小企业的特性决定了中小企业贷款具有“急、多、小、大、高”的特点。即贷款时间急,次数多,金额小、风险大、成本高。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大致相同,结果银行的贷款单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 4、目前虽然建立了一些中介机构,但由于有实力的大企业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中介服务机构为了自身利益随意制定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反担保手续过于严格,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超越了企业的承受能力,迫使一部分中小企业宁愿高息民间贷款,也不愿到金融部门贷款
三、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对策建议 (一)努力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要解决“贷款难”问题,根本上要努力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信誉度,抓好企业自身内部经营管理,增强整体抗风险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应当吸纳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摒除家族式管理,引入激励竞争机制,逐步增强经营实力,同时,必须要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做好必要的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切实履行借款合同,在“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环境下,建立相互信赖的银企合作关系。 (二)多形式抵押、担保、解决担保瓶颈问题。 在抵押形式上应实现多样化,只要符合贷款安全要求的担保都应允许,除了以传统土地、房产抵押外,还可以让企业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动产抵押贷款、个人委托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企业联保、互保的贷款。另外,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担保中介,培植和壮大中小企业,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贷款担保组织,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同业协会等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三)建立规范合法的民营信用合作投资公司。 大量调查表明,温州“地下钱庄”在民间借贷中占据一定地位,这部分民间借贷主要投向中小企业。既然他们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通过立法,允许合作性质的中小企业投资组建这种信用组织的公司,将民间融资市场清理出场,对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与民营金融中寻求互补性,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更有选择性。 (四)建立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改善投融资环境。 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企业管理部门牵头成立专门化的投资顾问公司,吸收专业投资人才,帮助中小企业开展产品的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和包装,介绍商业银行新兴的信贷产品,提供投融资信息咨询,决策服务,搭建银行业与中小企业的沟通桥梁。 一是积极开展项目融资,大力发展直接投资,鼓励企业以市场方式兼并重组,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优先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或可转换债券到资本市场吸纳资金。 二是采取政府或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由商业银行吸收民间闲散资金,集中向政府或企业发放大额委托贷款。适时组建民间投资企业担保基金,解决其贷款担保难问题。 三是创造条件,建立民间金融机构,由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参股的股份制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使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成为可能。 (五)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提高融资担保能力。 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行业商会等牵头出资组建多层次,不同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以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并创新担保方式,逐步形成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题的融资担保体系。已组建的要成立担保机构管理指导委员会,定期研究担保工作,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风险转移及评优奖励机制。 (六)把同类型企业进行有效整合,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鉴于多数中小企业产品市场份额小,知名度不高,自身生存能力弱的缺点,应引导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合并经营,可以采取股份制、合营制等方式进行改革,壮大企业经营规模和经营实力。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企业技术更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份额,增强规模效益,也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创造优良条件。 (七)调整银行信贷管理办法和信贷政策。 银行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企业经营中表现出来的经营实力、信誉来确定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分门别类制定一个比较科学的贷款评定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可允许适当提高来鼓励银行业的贷款积极性,在信贷政策方面,可对中小企业的门槛适当降低(一是降低银行新增贷款客户的基本条件,二是中小企业成立联保小组),简化审批环节,贷款责任追究要分清主、客观原因,不搞“全包制”,客观公正地评价信贷人员的工作绩效,只要不是人为原因形成地风险资产不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银行拓宽信贷渠道,适时把握放贷机会。 从金融内部看,应当增加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内容,如办理贷款卡单位的产品销售、效益、使用等级相关情况都应录入,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为贷款提高较全面准确的信息。再从外部看,应当加强与政府部门、工商联和私营企业协会等沟通联系,多方了解经营者的活动,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利影响,只有把握了大量真实的信息,金融机构才能作出正确判断,加大信贷支持。(转自《浙江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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